型態: | 格局: | 1房1廳1衛 | 坪數: | 10.29坪 |
---|
特色 |
優質樓中樓、三民學區近大市場 |
---|---|
用途 |
|
屋型 |
電梯大樓 |
格局 |
1房1廳1衛 |
坪數 |
10.29坪 |
屋齡 |
|
大樓名稱 |
|
坐向 |
|
整棟樓層 |
8個樓層 |
頂樓加蓋 |
否 |
權狀登記 |
有 |
車位 |
無 |
隔間 |
水泥 |
坐落位置 |
|
管理方式 |
管理員 |
管理費用 | 1,200元 |
消防保全 |
滅火器、監視系統、磁卡機 |
---|---|
公共設施 | 電梯 |
提供設備 | 電視、冰箱、冷氣、電熱水器、洗衣機、電磁爐 |
傢俱設備 | 沙發、衣櫃、雙人床 |
出租限制 |
性別限制:
不限男女 |
---|---|
交通生活 | |
學校教育 | |
生活機能 | |
備註 | 走路三分鐘大果菜市場、全聯、三民國中學區、走路10分鐘巨城 市政府推廣社會住宅代管政策:合約需公證 看屋專線:0911-554-161 李小姐 大管家租屋-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一段632號 補助金額: 1.一般戶-租金$16000 因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未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條件者,故"無租 金補助或 租金補貼"。 2.整合戶-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條件者,經審查取得 其核定函 者,可以依其作業規定領取該租金補貼。補助金額依其規定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特殊境遇家庭 (4)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限申請人本人) (5)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限申請人本人) (6)65歲以上。(限申請人本人) (7)受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8)身心障礙者 (9)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10)原住民 3.轉期戶-租金$ 但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各款身分之一,且為第二期計畫或第三期計畫之第一 類或第二類 弱勢戶,繼續承租原租賃住宅轉入本計畫,但不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 定之申請資 格者,則依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九點附表四每月租金補貼金額表之第 三級金額核 撥租金補助。新竹市補助金額為新台幣2400元。 |